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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件退货政策
Tractafric Equipment 摩洛哥
第 1 条
一般退货条件
仅接受全新、原包装、未使用且状态完好的配件退货。
客户需在交货之日起 30 天内启动退货流程。
第 2 条
退货流程
客户需携带订单、交货单及需退还的配件,前往任意 Tractafric Equipment 分支柜台办理退货。
现场工作人员将核实退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,并检查退回的配件。
检查完成后,如条件符合要求,将进行退货处理。
第 3 条
Tractafric Equipment 不接受退货的配件
以下是 Tractafric Equipment 不接受退货的配件清单:
- 消耗品(胶水、密封胶、油漆、稀释剂等)
- 按长度出售的配件(软管、挡风玻璃密封条等)
- 车窗、前灯、灯具、前灯光学部件
- 定制软管
- 电气和电子配件,包括 ECM(已刷写的情况下)
- 硬管
- 无原包装或保护的过滤器
- 皮带
- 电池
- 粘合剂和贴纸
- 生锈、拆解、使用过或破损的配件
- 非库存管理并为客户特别订购的任何配件
- 任何开封包装或损坏的配件
第 4 条
配件退货政策的修改
Tractafric Equipment 保留随时根据适用法律和法规修改本退货政策的权利。如有疑问或对我们的退货政策有任何问题,我们建议客户联系其选择的分公司客户服务部门。
最后更新日期:2023 年 9 月 27 日